2006年4月22日 加拿大夢特婁

2006年的四月,我代表公司去參加人機介面的年度大會CHI (Computer Human Interaction) Conference,  CHI通常一年會在美國境內,一年會在美國境外,就這麼每年輪流著。2006年,是在加拿大的夢特婁舉辦。夢特婁是加拿大的法語區,是北美區歐洲風味最濃厚的地區。當時同行的還有幾位前公司的同事,我們大約提前一天到達,想說在conference開始前,好好地逛一下這個城市。我們幾個人逛著逛著,走到這個路口,號稱是有使用者經驗背景的一行人,這下子都迷惑了,我們現在是可以過馬路還是不能過馬路啊??

IMG_1189.JPG IMG_1191.JPG   

大家七嘴八舌的討論,左邊的圖,紅燈,應該是不能走,但是又有人在行走的標示,可是那個數字卻是紅色的;右邊的圖,綠燈,是可以走吧,但一個手掌似乎在制止你,下面的數字跟之前一樣還是紅色的 (這時候感受到台北的紅綠燈小人設計的還真是好啊!)。我們人人有理論,個個沒把握,誰也不敢聲稱自己的想法是對的,而害大家克死異鄉,所以我們跟著旁邊的路人,他們走我們就走,而根據其他路人行走的情況,眾人又做了一番推論,但是本著文人相輕的個性,誰也不服誰的理論。爭論到最後,只能不了了之,後來看到另一個更複雜的標示,大家也視而不見不再談論。這個紅綠燈的疑問,便一直埋藏在心中。


IMG_1192.JPG然而, 如今的我在歐洲生活將近四年,再看到上面這兩個標誌,竟然變得顯而易見了。

在台灣,通常給車看的紅綠燈和給人看的標示,是分開的,而且在大部分的情況下,對於同方向的行車和行人,大部分時間都是同時綠燈,和同時紅燈(人紅燈的時間可  比車子  一些),很少有同方向的人可以走但車子卻不能走的狀況。用這樣的經驗去做一個有限制的假設,而用如此制約的假設去判斷事情,那的確是怎麼想也想不通了。但不知道從哪一個階段開始,人車燈號分離的習慣逐漸映入了我的腦海,現在的我一看竟然就知道上面的燈是給車的,下面的號誌是給人的。理解的速度快的讓我訝異。

在使用者經驗研究上的啟示:

一個人人生的經歷和了解的東西,在我們理解事情和創作上面,有著相當大的制約能力。從前在美國學習使用者研究的時候,老師教導了很多方式,告訴我們該如果問中立的問題,不要錯誤的誘導答題,但是在歐洲的第二年,我有一天突然發現,這世上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夠完全中立的尋問問題。

2007年的夏天,我在丹麥哥本哈根參加了一個叫做Index的Conference, 這個Conference的主旨,是” design to improve life”。我們小組有丹麥人,荷蘭人,義大利人,加我四個人,我們小組的目標是如何在冷漠的現代社會中增進鄰居與鄰居間的關係。我們準備去做田野調查,四個人開始列題目。我認為,一個人的住屋狀況(是自己擁有的房子,買或繼承;還是租的房子)對於他對同住的鄰居和鄰近的環境可能會有影響,所以我建議把這個問題”請問您是個人擁有這個房子,或是是租的房子”列入其中。在我看來,這個問題問得有道理,問話方式也不引導,沒想到引起丹麥人和荷蘭人的強烈反對。我們互相把自己的觀點解釋給對方聽,但真的是雞同鴨講,過了半小時,我不懂他們反對的理由,他不懂我問這問題的原因,到有一刻,感覺彼此都快要爆發了,但我還是沈靜了下來,三方再繼續用不同的方式尋問來了解對方的理由。終於到最後一刻,我懂了,因為對荷蘭人和丹麥人來說,他們的政府有提供各種不同的住房方式,有些人是用租房子的方式和政府租房,但是他們是相當於擁有這間房子,難怪他們不能理解,我問這個問題,能了解到什麼東西,即使這對我來說是再簡單也不過,我也從未質疑過自己的假設。

你永遠也不知道,你不知道的事情是什麼,也因為如此,沒有人能夠完全中立,因為你說的每句話,都帶著你從小到大這一生經歷的假設在其中。了解自己不可能中立,對任何事情保持開放的心態,接觸多元的文化和觀點,才能確保你能勉強保持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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